莱州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1 月 18 日 10时至202 4 年 1 月 19 日 10时止 (延时除外) 在莱州市人民法院 公拍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 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 1幢、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2幢房地产 。
权 益 状 况 | 产权证号:莱房权证文昌路街道字第H01010134号,集建()字第01250720号 | |||
不动产单元号:370683001035JC03522F10010002/370683001035JC03522F10010003 | ||||
权利人名称:任胜旗 | ||||
不动产性质:其它 | 不动产类型:房屋 | 用途:住宅 | ||
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60.88㎡ | ||||
查封信息:已查封,查封机构为莱州市人民法院。 | ||||
建 筑 物 状 况 | 房屋坐落: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1幢、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2幢 | |||
建筑面积: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1幢203.58㎡、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2幢15.96㎡ | ||||
房型:二层楼房及平房 | 朝向:南北 | 配套设施:水、电、土暖 | ||
门窗及室内装修状况: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1幢:共两层,双坡瓦顶, 铝合金门窗。一楼木/石膏板吊顶,木/软包墙面,瓷砖/木地板地面;厨房瓷砖墙地面;木楼梯,不锈钢栏杆;二楼石膏板吊顶,乳胶漆墙面,木墙裙,木地板及瓷砖地面;卫生间PVC扣板吊顶,瓷砖墙地面;衣柜、橱柜及卫生洁具齐全;阳台封包。 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2幢:共一层,砼平顶,外墙贴条形砖,铝合金门窗;顶棚及墙面刷大白,瓷砖地面。 | ||||
外观:外墙面为白色条形瓷砖及干粘石,保养状况一般。 | ||||
区 位 状 况 | 地理位置: 估 价对象位于 莱州市 文昌路街道东关居委会东 部,该 小区 位于莱州市城区南部,北距掖县公园2.2公里。小区西临文光路,南临府前东街,小 区 周围有文博苑小区、云峰小区、东环路住宅区等居民小区, 自然 环境及社区成熟度一般 。 | |||
生活、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周边有莱州市文峰中学、云峰中学、莱州一中;文峰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莱州市妇幼保健院;振华超市、家家悦超市及其他小型百货超市等公共设施,配套较完善。 | ||||
交通状况:周边有 莱州1路、5路、9路、11路、13路 公交线路,交通较便利。 |
瑕疵说明:必须是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东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事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等关于宅基地取得的相关规定。其中东关居委 1幢 有租赁,租赁期由 2021-8-3 至 2024-3-15,租金已一次性缴清。
起拍价: 538334.30 元,保证金: 100000 元,增价幅度: 5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 公拍 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 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先行办理过户及税费缴纳手续,而后持纳税凭证到本院办理相关退费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办的,本院不再保留应退款,由买受人另行追偿。
因买受人不先行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过户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标的物为预售状态的房产时(或因涉案标的物原所有人原因造成当前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因办证时间无法确定,我院无法在本次执行中保留税费,需要买受人垫付由原所有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待买受人将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及验收手续不全等可能暂无法办理房产证情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十、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一、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本院不作调整。本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
十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六、拍卖竞价前 公拍 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 公拍 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 202 4 年 1 月 26 日 11时前 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逾期不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即视为悔拍 (户名:莱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石坊支行,账号:1606047229024509610),并于 202 4 年 2 月 2 日 11时前 ,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莱州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九、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 公拍 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拍流程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15006866707
举报电话: 0535-2238628
联系地址:莱州市北苑路 2366号
莱州市人民法院
202 3年12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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