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汝公开 [2024]17
二、项目名称: 河南省汝南县第二高级中学关于改善和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郑州市昊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彩光辉
授权代表人: 彩光辉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八里庙社区二区
联系方式: 13 273809068
被投诉人 1: 河南省汝南县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 冉亚楠
地址: 河南省汝南县清华路南段
联系方式: 13938370658
被投诉人 2: 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李林波
地址: 河南省汝南县南海大道西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0396-8055676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 因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 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中未依法设定评审分值 ;评审因素具有品牌倾向性和指向性;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
投诉 请 求: 删除招标文件中具有排他性条款,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 、处理 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号令)第 三十一 条第( 一 )项规定, 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汝南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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