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512001 (招标文件编号:E4514002886002512001001)
二、项目名称: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浦江街11号泰和新城31#楼第1-2层107号铺
中标(成交)金额:2503.04142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广西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宁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办案业务保障楼、警示教育楼及附属设施工程 | 建设办案业务保障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3020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特殊软包(办案谈话)装修等;建设警示教育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2736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 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建设信访接待区1个(含大门、侧门),约135平方米,包含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侧门2个成品岗亭、车行道闸门、人行道闸门等;以及土方工程、室外总平水电、场地硬化(展示广场、廉政广场)、道路工程、绿地及生态停车场、围墙、挡土墙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540日历天 | 胡红连 | 桂 24512122576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洁、黄春燕、何裕爵、向筱慧、梁子凤、陆碧艳、韦仕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的规定,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810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宁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城路1号(县纪委)
联系方式:周军保 0771-8620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联系方式:陆文警 0771-5382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文警
电 话: 0771-538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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