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1021120250514000005
二、合同名称: 大连市第十四中学教师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ZKGSDL-ZB-2025-004
四、项目名称: 大连市第十四中学教师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连市第十四中学
地 址:
联 系 方 式:041184290820
供应商(乙方): 渊东(大连)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775号
联 系 方 式: 131498951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乙方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损害用餐教师身体健康,影响学校正常运作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所涉及一切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剩菜剩饭剩汤等市场监管部门严令禁止的食物 。
3.乙方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4.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易腐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不得少于125g,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于0℃~8℃冷藏存48小时以上,标签记录时间精确到分。应做好留样及留样交接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留样冰箱双人双锁,专人负责留样管理。同时按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双留样工作,为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配合甲方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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