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政府采购学校教育设备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开竞谈-2024-3 | ||||||||||
2、项目名称: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政府采购学校教育设备设施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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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政府采购学校教育设备设施项目,具体数量及规格参数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5.2标包划分:共 1 个标包; 5.3质量要求:合格; 5.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及《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濮财购[2023]17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 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 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 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1.3供应商书面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 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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