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城东社区镇安古府三期东南面,昌德路北面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3333.33㎡(50亩),总建筑面积11312.36㎡,绿地面积14956㎡。其中监控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4677.8㎡,宿舍楼建筑面积4169.2㎡,饭堂建筑面积964㎡,体育馆建筑面积925㎡,应急仓库建筑面积201.8㎡,水泵房建筑面积87.64㎡,配电房建筑面积80.92㎡,门房建筑面积15㎡,连廊建筑面积191㎡。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办公楼及宿舍楼等房建工程、场内道路工程、配套工程的所有土建、结构、装修、机电安装及设备基础、外场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停车区域、绿化、周围市政道路等新建工程。现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梧州(粤桂界)至那坡公路(平果至那坡段)德保运营管理分中心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我项目)计划对燃气管网设施建设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进行报价。
2、采购内容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燃气管网配套安装服务 | / | 项 | 1 |
|
报价要求:单价:包含管网工程建设材料费和施工费等(含主材,不含甲供材、用气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资质的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4.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为:http://ec.ccccltd.cn/PMS/
4.2报价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2024年10月14日14:00。
5. 报价文件的递交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的形式。
5.2网上递交: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4日8:00-2024年10月16日16:00之前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
5.3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报价人。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梧州(粤桂界)至那坡公路(平果至那坡段)德保运营管理分中心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镇安古府1-10
联系人:尹龙
联系电话:15368264733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纪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71-5822220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1.物资情况描述表名称 | 燃气管网设施建设 |
规格型号 | 见第一章采购内容 |
暂定数量 | 见第一章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 |
交货期 | 暂定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 |
付款方式 | 材料付款支付方式: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合同全部价款。 |
2.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3.报价
3.1 报价人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燃气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合同
(用户类别:商业)
工程编码:
公司合同编号:DBFJMJSGC2024004
甲方: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梧州(粤桂界)至那坡公路(平果至那坡段)德保运营管理分中心项目经理部
电话: 13558233163
乙方:
电话:
为了加强燃气管道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甲方将 德保运营管理分中心项目 燃气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组织施工安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互利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梧州(粤桂界)至那坡公路(平果至那坡段)德保运营管理分中心项目 燃气管道工程
2、工程范围:乙方负责从气源管道碰口处至 饭堂厨房 处为止的燃气管网设施的施工、安装(□ 含燃气用具的连接;☑ 不含燃气用具连接)。
3、工程地点: 洞旗屯镇安古府三期旁
4、供气方式: 管道输送
5、工程用途:
(1)燃气计量、调压设备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燃气用具/设备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额定功率或小时用气量 | 用途 | 备注 |
双眼猛火灶 | / | 2 | 8 | 炊事 |
|
双门蒸柜 | / | 1 | 5 | 炊事 |
|
汤锅 | / | 1 | 3 | 炊事 |
|
合计 |
|
| 24 |
|
|
(2)燃气终端使用范围限于 德保运营管理分中心项目 区域内。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执行标准及构成
根据工程造价预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人民币)。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元。
合同总价款的构成,包含管网工程建设材料费和施工费等(含主材,不含甲供材、用气设备);
合同签订后、施工过程中以及完工后因甲方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或甲方提出个性化需求,在不违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前提下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应配合签署补充合同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合同全部价款。
2、乙方收款银行: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第四条:工程质量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与本工程有关事项均需按照《安全生产法》、GB50028-20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T51455-202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CJJ63-201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等规范以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办理和验收。
燃气管道工程设计依据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
第五条:工期
1、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确定施工工期的,工期顺延,双方另行确定施工及完工时间。
2、工期确定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落实施工,若因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滞延工期,竣工日期按滞延时间顺延。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总平面规划图、地下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各 1 份,以便乙方进行燃气管道设计施工安装。
2、无偿提供水、电及必要的施工场地,若确因现场情况不能提供的,经双方协商安装相应的计量设施,最终根据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依据国家法定或者相关单位单价执行;配合协调在用的升降设备及甲方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解决工程遇到的实际工作问题和其他事项;
3、在开工前及时办理规划、破(占)道许可证等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并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工程完工后及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5、燃气安全报警器、电磁阀、探头等设备,由甲方自行联系、采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甲方负责按照设备生产厂家和消防部门的要求,接受年检、维修和更换设备并提供报警器的合格证,消防认证S标签及报警装置安装验收合格手续等。若因未安装或安装的安全设备不合格,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人身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6、购买、安装、维修、年检、更换安全设备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7、工程验收合格达到通气条件后,必须配合乙方完成对验收、交接单的签字确认后进行通气。
8、负责对甲方管网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保护,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并教育接触燃气设施的人员安全用气。协助乙方对乙方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防护。
9、如因甲方擅自改变燃气终端的连接点和方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对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的准确性负责,由于甲方提供的基础数据有误,导致设计(计量设备、管道布置、工艺等)需要重新调整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提供的用气设备功率、数量、设备布置等);由此影响、延误工程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诺并遵循乙方基于专业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形成的技术方案、设备配置及现场勘查结果,委派专人参与施工前、中、后各个阶段的配合与衔接。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组织进行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
2、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应尽力保证甲方要求的时限内交付工程。
4、落实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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