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为加强公司外协检修管理,优化外协管理流程,提升检修规范化运作水平,合理控制外协费用,降低检修成本,本着择优、集中、稳定、规范的原则,引进专业化、正规化、实力强的大型外协单位3家,作为准入的外协单位进入公司外协检修网络资源平台,进行集中管理,保持长期检修合作关系,提高外协检修的安全性和质量。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现欢迎有兴趣的投选人前来参与投选。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外协结算依据:甲方将乙方提供的结算下浮7%(参照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项目合同结算下浮率),报第三方决算审计,已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外协检修单位按合同税率13%编制竣工结算书。另甲方提供水、电源,施工期间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一、 检修范围: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院内、瑞丰盐矿。
二、准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3年(2021年6月至今)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现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有负责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中标资格。
(9)投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选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选文件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选人承诺不分包、转包。(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三、投选文件递交:
1、投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1:30(北京时间)
2、投选文件现场递交接收地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会议室。投选文件快递方式邮寄地址(邮寄方式的以快递实际到达时间为准):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收件人:董工;收件人联系电话:15152122223 (注:如邮寄的,在包裹外包装面注明投标名称、电话联系方式等)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 投选人须知
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及名称 | 内 容 |
1、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人: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 建设地点:江苏丰县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特别概况(适用于工程项目) | 招标范围:公司年度检修。 检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双方沟通后可以顺延。 质量要求:100%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3、招标文件组成 | (1)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选人须知; (3)第三章:评选方法和评分细则; (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5)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第六章:投选文件格式; (7)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 (8)第八章: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第九章:进场须知。 |
4、投选人资格条件 |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选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一、 检修范围: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院内、瑞丰盐矿。 二、准入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3年(2021年6月至今)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现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资质,且具有负责与本工程相似或相近安装项目的良好业绩;(提供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中标资格。 (9)投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选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选文件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选人承诺不分包、转包。(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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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 (1)招标人可以在投选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选人可以在投选截止时间前2日,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 (2)投选人收到招标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后1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
6、联合体投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
7、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勘踏现场。投选人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选人自行承担。 |
8、投选预备会 | 不召开 |
9、投选文件组成 | (1)投选函真实性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10、投选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3份(需胶印装订),电子文档1份(投选文件盖章后扫描,U盘存储) |
11、投选文件标记 | 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标明工程名称和投选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12、投选截止时间 | 截止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
13、投选文件递交 | (1)地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2)投选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 |
14、评选委员会 | 评选委员会由3人组成 |
15、评选方法 | 资质审核 |
16、是否允许偏差 | 允许偏差范围:由评选委员会判断是否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7、中选候选人及中选人 | (1)中选候选人为4人; (2)中选人为3人。 |
18、中选履约担保 | (1)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履约保证金:50000元整。 投选人在投选文件中写明履约保证金数额(承诺书格式自拟盖公章)。中选人按投选文件中提供数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提交方式:电汇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选择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无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规模: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7招标方式: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1.8承包方式: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3 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1.4 保密
参与招标投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招标投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踏勘现场
1.7.1 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选人按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1.7.2 投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选人在编制投选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选人须知;
(2)评选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投选文件格式;
2.1.2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选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选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4投选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而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所造成的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选人自负。所有投选人对招标文件的表达不清,与法律、法规有出入、有失公正的条文、条款,所有投选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等资料3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盖公章)提出疑问,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接到书面提问后作出书面答疑。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选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将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选人,各修改通知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3.2为使投选人在编制投选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选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2.3.3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通知为准。
2.3.4 投选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选文件
3.1 投选文件的组成
投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选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7)资格审查资料;(8)投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可供执行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1、《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情况照片;近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及丰县地区市场价;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 第 2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 (2019)178号)。
2. 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征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法。
3.3 投选有效期
3.3.1 除投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选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选有效期内,投选人撤销或修改其投选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选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选人延长投选有效期。投选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选文件;投选人拒绝延长的,其投选失效。
3.4投选文件的编制
3.4.1投选文件应按第七章投选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选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投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4.4 投选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选
4.1 投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选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选人单位章。
4.1.2 密封不严而造成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4.2 投选文件的递交
4.2.1 投选人应在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投选文件。
4.2.2 投选人递交投选文件的地点:见投选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选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前,投选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选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选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选
5.1 开选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和地点开选,请投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2 开选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选:
(1)宣布开选纪律;
(2)公布在投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投选文件的投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规定检查投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规定确定并宣布投选文件开选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选顺序当众开选,公布投选人名称、投选报价、质量、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选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选结束。
6.评选
6.1 评选委员会
6.1.1 评选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人数。
6.1.2 评选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选人或投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选以及其他与招标投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选
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选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选方式
除授权评选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招标人可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
7.2 中选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选人的投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章 评选方法和评分细则
本次招标,采取累计积分法。评标委员会采取打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根据满足情况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并根据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详细评标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级资质得3分,二级资质得5分,一级资质得10分。
2、投标人的业绩合同((2021年6月至今,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3、业绩合同总额满100万得1分,累积记分,满分10分。
4、施工组织设计50分。
A 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根据资质高低打分,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B 施工机具配置,能够满足检修需要,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C施工方案,要求安全、快速、高效,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D工期保证措施,响应24小时随叫随到,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E施工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分析预测及合理化建议,满分10分(其中:优得10分,良得8分,合格得6分)。
5、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得5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6、资金财务无亏损的,得5分(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在完成评分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对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丧失中标资格的,则按规定顺延排名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项目合同
发包方: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项目具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一) 工程名称: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年度检修框架协议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院内。
(三) 工程内容:甲方需乙方提供外协检修帮助,提前与乙方协调,乙方需保证检修工作的及时性(24小时随叫随到)。甲方提供水、电源,施工期间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合同工期
合同起止日期: 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及保修范围、保修期:
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质量合格。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等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其他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按建筑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价款结算:
(一)甲方依据《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苏井盐股司〔2018〕78号)、《淮安片区外协检修管理实施细则》(苏井司发〔2022〕162号)、《淮安片区外协检修管理办法》(苏井司发〔2022〕161号)文件中计价原则及定价要求予以检修项目定价结算。
(二)结算要求
1、乙方在检修项目竣工后二十天内办理结算,结算书应含有检修单位、生产车间、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项目审批单、项目签证单、竣工验收单等资料 。竣工日期以检修计划完工日期为准。
2、检修中的主材、备件原则上甲供,特殊情况下需要乙供且价格未经过审批的,按当地政府市场指导价结算。
3、外协结算依据:甲方将乙方提供的结算书下浮7%,报第三方决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三)结算价:甲方依据审定价予以结算。
五、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汇):
项目结算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无息),如有质量问题,质保金暂不予支付,由乙方承担保修及扣除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后支付。以上付款,乙方均须先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13%增值税,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新税率执行)后甲方才能付款。
六、工期延误:
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工期顺延;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日违约金不低于1000元/天。延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上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索赔:
(一)工期违约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二)若检修项目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为项目造价的20%(根据质量违约因素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情况由甲方决定)。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因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按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项目施工验收要求
(一)检修项目由项甲方主体单位对乙方进行项目交底、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在检修项目实施过程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检修从业资格,年龄须在法定从业范围内;确需增加外协施工人员的,应履行报备手续,经甲方主体单位同意后实施。
(三)检修项目中需停工待检的工序或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未验收合格,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主体单位有权责成外协队伍无条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检修项目完工后,由甲方主体单位牵头组织质量验收。
九、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及签订安全环保协议。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一、补充条款
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短期临时协议,直至新的年度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止。另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条款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外,应与本合同基本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若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合同订立地点: 江苏丰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协议编号: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苏安监〔2016〕146号)第八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制定。
二、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项目开工前并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签订。
三、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与合同保持一致,谁签合同同时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四、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五、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两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已将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承包给 (以下简称乙方)施工。
为了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明确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环保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江苏省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苏安监〔2016〕14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
(二)项目地点与范围: 。
(三)项目承包主要内容: 。
(四)项目工期 。
(五)甲方安全负责人: ,联系号码: ;
甲方安全检查、监督人: ,联系号码: 。
乙方安全负责人: ,联系号码: 。
乙方安全检查、监督人: ,联系号码: 。
第二条 安全、环保责任
(一)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必要时提供本单位与项目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项目规范标准,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3.在作业现场遇有危险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令乙方人员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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