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霍城县清水镇上海北路(上城一品•沁心苑)3栋3单元301室房地产拍卖公告
霍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9日12时至2024年9月30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霍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霍城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1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71.57911319si7y7l),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霍城县清水镇上海北路(上城一品•沁心苑)3栋3单元301室房地产,该标的物权利人:陈**;建筑面积:115.57平方米,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编号:怡-057,标的物总层数6层、位于3层;建筑朝向:南北朝向;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房屋用途:成套住宅;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民法院查封。
标的物位于清水镇I区上海北路,周边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设有地上停车场,停车便捷度较高。周边有宝地购物广场、清水大酒店、润科城市广场、怡静园、清水河镇中心小学、阳光格林小区等,文化、教育、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齐全,购物、就医、入学较为方便,地理位置较好,商业繁华度较高
起拍价:331732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29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竞拍!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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