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初步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XHPJ-2404002
项目名称:台安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初步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台安县3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室内外基础设施改造初步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安县教育局
地址:辽宁省台安县繁荣南街
联系方式:张科长13464368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街辽河左岸社区邻里中心项目2-110室
联系方式:郑工 13322371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1332237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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