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
不动产 的 司法变卖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3 月 10 日10时至202 4 年 5 月 9 日10时期间 (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 拍卖 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 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
评估价: 48.1079 万元(大写:肆拾捌万壹仟零柒拾玖元整)。
变卖价: 26.9405 万元,保证金: 5 万元,增价幅度: 0.25 万元。
一、 变卖对象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 、变卖对象 :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据委托人提供的查档证明资料记载:权利人为朱 ** ,坐落于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
2 、产权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
权利人 | 朱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权证号 | 皖( 2019 )和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0301 号 | 建筑年代 | 2019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规划用途 | 成套住宅 | ||||||
房屋坐落 | 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 | ||||||||
幢号 | 房号 | 房屋结构 | 所在层 | 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共有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房屋状态 | |
10 | 203 室 | 钢混 | 2 | 28 | 88.76 ㎡ | 43778.9 | 成套住宅 | 现房已抵押 , 现房已查封。 | |
3 、变卖对象实物状况
3.1 、变卖对象土地状况
1) 座落: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
2) 土地取得方式:出让;
3)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4) 土地使用权期限: 2087 年 6 月 5 日止;
5) 宗地号: / ;
6) 土地使用证号: / ;
7) 共有土地面积: 43778.9 ㎡;
8) 宗地形状:用地所在地块形状规则;
9) 宗地四至: 变卖 对象东临 G346 国道,南临滨江名都小区,西临乌江人家小区,北临空地;
10) 周围环境、景观: 变卖 对象位于马鞍山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周边类似住宅较多,周边整体环境一般,景观一般。
11) 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红线外 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土地红线内一平,即:场地平整。
12) 土地平整度:土地平整度较优,起伏 <1 米;
13) 地势、地质、水文状况:地势平坦、水文地质条件优,地基承载力较好,无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14) 利用现状:根据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 变卖 对象目前作为住宅使用;
3.2 、变卖对象建筑物状况
1) 房屋座落:马鞍山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
2) 行政区:和县乌江镇;
3) 小区 / 路 / 街道: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4) 栋号 - 房号: 10 幢;
5) 结构:钢混结构;
6) 所在层数 / 总层数: 2/28 ;
7) 净高: 2.65m ;
8) 建筑面积: 88.76 ㎡;
9) 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10) 平面布置: 变卖 对象南北朝向;
11) 装修、设施设备: 变卖 对象房产装修情况为普通装修,客厅地面铺复合地板,墙面刷乳胶漆,细木工板鞋柜,防盗门;卧室铺复合地板,墙面刷乳胶漆;卫生间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卫浴齐全;厨房墙面贴墙砖,集成吊顶,安装有油烟机和燃气灶;阳台为毛坯。
12) 工程质量: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建筑物结构完好;
13) 建成年月: 2019 年;
14) 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变卖 对象现作为住宅使用,内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
15) 临街状况:临 G346 国道;
16) 其他特殊情况:无。
4 、变卖对象区位状况
4.1 区域位置
(1) 方位: 变卖 对象位于马鞍山和县乌江镇长江熙岸孔雀城 10 幢 1 单元 203 室不动产,本次 变卖 对象东临 G346 国道,南临滨江名都小区,西临乌江人家小区,北临空地,周边类似住宅较多,周边整体环境一般,景观一般;
(2) 与商服中心距离: 变卖 对象距乌江农贸市场约 1600 米,附近有欧普照明、故乡饭店、甘茶度、座上客、秦氏面馆、皇家孕婴母婴生活馆、清沐铂金酒店等商业网点。;
4.2 区域繁华程度
变卖 对象位于区域繁华程度较一般。
4.3 交通状况
(1) 道路及交通便捷度: 变卖 对象所在区域道路体系为网格状,区域内有项羽路、 G346 、乌香路等交通型主次干道, 变卖 对象所在区域内路网密度较高,道路通达状况较好;
(2) 公交便捷度: 变卖 对象区域区域内有和县 101 路、和县 201 路两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一般;
(3) 对外交通枢纽距离: 变卖 对象距汽车站约小于 2KM ;
(4) 其他交通状况: 变卖 对象区域内道路等级一般,无特殊交通管制状况,停车方便程度较优,有地面停车位;
4.4 基础设施状况
区域内通上水、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其中通水、通电保障率均为 85%-90% ,基础设施完备度一般,保障率一般;
4.5 外部配套设施
(1) 教育设施:区域内有附近有和县乌江镇中心小学、和县乌江中等,教育设施条件一般;
(2) 医疗设施:区域内附近有和县乌江中心卫生院等,区域内医疗设施条件一般;
(3) 体育设施: 变卖 对象区域有无体育设施,区域体育设施完善度差;
(4) 文化设施:区域内无文化设施,区域文化设施完善度差;
(5) 金融设施:区域内附近有新华村镇银行、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设施状况一般;
(6) 农贸市场:区域有农贸市场等;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 4 年 5 月 9 日10时止 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如变卖成交,则时间截止变卖成交之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或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 拍 卖标 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 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 拍卖的不动产未办产权证,过户将缴纳两次税费,税费的承担方式依照法律规定,卖方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3. 在本院处置的 变卖 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 变卖 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变卖款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买拍开始 前 3 个工作日 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尚无人申请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 拍卖 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司法拍卖 / 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13866976845
拍辅机构: 18156593575 ( 朱女士 —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5308153(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说明: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四 年 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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