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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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立新洋杞坑村商住更新单元 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东城街道立新洋杞坑村商住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新单元概况
(一)TOD政府分成物业,市、镇(街道)两级政府按照5:5比例进行分配。住宅及商业办公交付标准为毛坯交付。由开发实施主体建设完成后移交给市、镇(街道)两级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二)本挂牌招商方案拟出让地下空间范围与地面建筑红线一致,地价款不包含建筑红线外地下空间出让地价。若最终审批通过的前期研究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统筹利用本项目建筑红线外地下空间的,由东城街道在具体地块规划条件和1 N总体实施方案中,一并申请落实地下空间出让范围、方式等内容,按照相关政策规范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由开发实施主体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款。 最终规划指标以审批通过的前期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地块包装相关管控内容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或其关联公司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报名单位或其关联公司经营范围须有房地产开发,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以资格审查期间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结果或由相应的资质审批部门出具的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明为准)。 (三)报名单位或其关联公司已竣工验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以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改造方案、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报名单位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报名单位需提供报名单位、股东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四、注册地址要求: 确认项目改造主体后,项目公司注册地址需在东莞市东城街道。 五、竞价方式及环节 本次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分两个环节,完成两个环节才确定成交方。 (一)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环节(线上)。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网上挂牌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收购主体。 (二)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线下)。收购主体在收购限期内(含延期)完成100%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并取得完成全部权益收购确认函后,经出具成交确认书则确定为成交方。 六、地价款起始价、保证金和支付要求 (一)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环节的地价款起始价为人民币约167408.74万元(取整为167409万元),其中:1、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约111554.44万元;2、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补偿约55854.3万元。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为固定值,竞价报价浮动限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部分,每次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 (二)竞投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67291.2万元(取整为67300万元)。 1、在确定收购主体后,收购主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兑付保证金,未竞得人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挂牌成交后,保证金先用于抵扣地价款款项。限期内未能完成收购而终止挂牌的,扣除兑付竞价保证金的10%(即人民币6730万元)用于支付该更新单元的前期工作费用,剩余部分保证金无息退回收购主体。 (三)成交地价款包含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同时,成交方须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七、挂牌招商网址、时间 (一)挂牌招商网址:本次网上挂牌招商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挂牌招商交易须知及附件等相关挂牌招商文件,查阅本次挂牌招商详情。 (二)挂牌招商时间: 申请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时整 至2023年3月23日17时整;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时整 至2023年3月27日17时整; 缴纳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时整 至2023年3月31日17时整; 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时整至2023年4月4日9时整; 不动产权益人要约收购时间为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确认收购主体公告之日起6个月。 八、联系方式 (一)委托方: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东莞市东城大道561号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22331360 (二)监管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 李建昌 联系电话: 26986030
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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