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5〕16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3107201GB90028W00000000[淄博市2023(增量)-张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 容积率 | 出让 方式 | 出让 年期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1 | 370303107201GB90028W00000000[淄博市2023(增量)-张003号] | 张店区香港路以东,齐盛路以南,上海路以西,联通路以北 | 住宅用地 86591 商业用地 1507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住宅用地>1.0且≤2.0 商业用地 ≥1.2 且≤2.8 | 网上 | 70 | 105257 | 52628.50 | 50 |
说明事项:1.该宗地规划范围内有约1.56亩集体土地正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待具备土地出让条件时,按本宗地成交单价标准,协议出让给本宗地竞得人。2.竞得人须按照《淄博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房镇镇政府所有。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竞买申请人及受让人。不接受个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竞买,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竞买的,须有所属人民政府确认同意的书面意见。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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