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汇院区
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二○二五年六月
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汇院区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
2 | 招标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3 | 正本的数量:壹份 副本的数量:壹份 |
4 | 投标有效期:30天 |
5 |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 月 9 日下午12:00 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汇院区保卫科 地 址:上海市宜山路600号科研综合楼615室 |
6 | 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10 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汇院区 地 址:上海市宜山路600号科研综合楼613室 |
7 | 招标方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宜山路600号科研综合楼615室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18930170353 |
第一部分 项目需求
2024年度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汇院区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600号。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规模为13000人次日均门诊量,2200张床位的三级甲等医院。
服务内容:2025年度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汇院区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服务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600号。
评估目的:评估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单位消防安全评估》(XF/T3005-2020)等消防工程技术标准,运用科学的检查方法,对照相关规范标准,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建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
根据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评估单位结合实际调研检查结果与医院沟通实际工作流程,确定评估单元和分解落实各评估单元的检查项。对各评估单元的各相关检查项,运用科学、严谨、人性的检查方法,针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状况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单元、建筑防火单元、安全疏散设施单元、消防设施单元分类进行评估,各评估项目都应达到全数评估。确定评估结论等级后,根据场所特点、现场检查和定性、定量评估的结果,提出具有合理性、经济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本项目限价40万元,投标价高于限价视为废标处理。
本项目为一次性服务。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评估内容:建筑消防合法性、建筑使用情况、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构造、通风空调系统、建筑防爆、配电线路及应急照明、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其他消防设施联动设备、消防组织工作、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管理。评估结束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给委托单位。
2、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上海市消防条例》
(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
(4)《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0号)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
(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16)《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31699-2000
(17)《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7
(18)《上海市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
(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2008
(2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2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22)《单位消防安全评估》XF/T 3005-2020
各投标人应充分注意,凡涉及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无论其是否在本招标文件中列明,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
3、相关要求
(1)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查找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完善消防管理措施,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主要任务是由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通过对单位的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列明消防安全问题、火灾隐患的整改意见和完善消防管理的措施,指导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向委托单位提交《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3)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遵循合法、全面、准确、高效、经济的原则。
(4)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按照凡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定的评估内容进行全数评估。无论其是否在本招标文件中列明,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
(5)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条件和资格,执业范围应与其从业条件、资格和服务内容相符合。
(6)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因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导致不符合现行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应按照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进行评判,并在评估记录和评估报告中说明。
(7)评估机构应严格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过程管理,规范评估行为,保证评估质量,对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负责。
(8)评估机构和消防安全评估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行业自律准则,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消防安全评估市场秩序。
(8)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保守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9)委托单位应为评估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真实、全面地提供评估所需要的技术资料,确定相关人员,配合评估机构开展检查、测试、调查、演练等评估活动。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对建筑及其设施设备所做的检查、测试,在操作结束后应当恢复其状态或功能。
4、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根据医院要求进行,预计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部分 投标书的编制
一、投标书中必须顺序提供以下资料及文件,所有资料及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3. 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
4. 项目人员配置表
5. 服务方案
6. 投标方最近三年度财务报告
7. 医疗机构服务合同或采购协议一览表(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8. 投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报价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分别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或信封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9. 投标方对所投品种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10. 投标书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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