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5〕13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3100216GB00040W00000000[淄博市2022(增量)-张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 容积率 | 出让 方式 | 出让 年期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1 | 370303100216GB00040W00000000[淄博市2022(增量)- 张005号] | 张店区共青团路以南,汇贤路以东,新村路以北,原山大道以西 | 68430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2.5 | 网上 | 70 | 46529 | 46529 | 50 |
说明事项:竞得人须按照《淄博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尚街道办事处。
有关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受让人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
有关教育、养老、体育等相关社区配套设施,受让人应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建设和使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竞买申请人及受让人。不接受个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竞买,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竞买的,须有所属人民政府确认同意的文件。
三、出让信
文章推荐: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5〕13号)